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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谈《人类简史:从动物到上帝》

《人类简史:从动物到上帝》是一本不同寻常的历史书。这本书中,我最欣赏的一点是,作者彻底放弃了一般历史学者的说教态度和马后炮的研究方法,承认历史的进程实际上受到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,不存在什么“历史的必然”。我们常说要“以史为鉴”,就是要把握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,并以此来指导现在和未来的决策。不过,人类相信历史存在规律,并从历史事件中总结出一二三条,并不意味着历史有必然的一面,也不代表我们能看到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(想想学术界争论不休的各种观点),更不能说时过境迁,了解这些过去的故事对当下的情境能有怎样的帮助。就像今天没有人能断定希拉里或是川普一定可以当选美国总统,但等竞选结果公布之后,就会出现各种理论解释这一结果的成因。此外,在他们上任之前,我们也无从知晓美利坚是会变好还是变坏。研究历史规律,对这些最为实际的问题,往往是没有什么功用的。放弃了这种历史的功利心态,作者站在了超越人类的立场上,以极为宏大的视角描绘了人类数万年发展的基本脉络。这一点,足以让本书与众不同。

整个人类数万年的历史,想要在一本书里表露清楚,不得不选择性地忽略很多大事件,只去探讨能反映历史精髓的事情。在谋篇布局上,作者以三次重大飞跃为分界,以“认知革命”、“农业革命/人类的融合统一”和“科学革命”统领相关的篇章,乍看之下是相当合理的。但是,如果深入到每章节的内部,并仔细研读其中的文字,不难发现作者的行文存在诸多问题。

其一,思维的游走过于跳跃,有意无意地掺杂无关内容,于此同时,对另一些重要的概念和事实却不加论述。最能说明这个问题的是第十九章《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》。我无从知道作者为什么要在一本历史学著作里讨论幸福这个话题。从直觉上看,本章的内容和全书的关联都不紧密,即便删去也察觉不出什么异样。在这一章中,作者花了很多篇幅做幸福感的横向和纵向比较,然后深入生物学讲快感的生成机制,然后又兜了一大圈,开始纠结快乐是不是源于生命的意义。对于这个问题,作者又分别阐述了自由主义和佛教两套截然相反的理论。到了总结的时候,作者又说幸福这个东西太过主观,我们对它的研究还停留在最初的阶段。作者本人既已承认人类对幸福的了解十分有限,又丝毫没有提及幸福感对历史的影响,那么把这一章节的内容放在一本讲人类历史的书里,这种做法难道不是春晚时段插播广告么?在这个关键的位置,放置一章互联网、人工智能或是大数据的内容,都远比大谈特谈幸福感要靠谱得多。我只能暂且猜测作者是中世纪史的博士,对当代的高科技不是很熟悉,所以不敢乱写吧。

其二,虽然提出了一些全新的观点,但与人类现今的主流认知相左,缺乏说服力。作者在第六章《盖起金字塔》中提出了一系列颠覆性的想法。这些想法的根基来源于作者对“客观”、“主观”和“主体间”的定义。原文是这么说的:

“客观”事物的存在,不受人类意识及信念影响。“主观”事物的存在,靠的是某个单一个人的意识和信念。“主体间”事物的存在,靠的是许多个人主观意识之间的连接网络。

作者特地强调,法律、金钱、神、国家都是“主体间”的存在,而不是“客观”的存在。

且不说引入“主体间”这一说法是否必要,按上述定义打压“客观”的范围,就已经让人难以接受了。这样的定义,实际上否定了所有抽象事物的客观性,因为抽象事物没有物理对应物,而是人类意识创造出来的。以法律为例,并没有任何物理实体称为法律,按作者的说法,它是某些人类的共同想象,属于“主体间”的存在。现在我们假设有一群外星智慧生物,观察人类社会的行为。这些外星观察者会发现存在某种神秘的力量,使得人类社会按照某种特定秩序运转。既然外星观察者可以感知这种神秘力量,那法律这个抽象概念也就应该算是客观的(而不管它在外星人那里叫什么)。我在阅读第六章时,看到作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人类的集体想象,预料到这可能只是作者大肆宣扬虚无主义的一个铺垫而已。然而到后来,作者却几乎把这件事忘了,开始以一个正常的语调讲故事。这确确实实让我感到费解。

作者特意区分“客观”和“主体间”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,就是习惯性地使用生物学的观点去解释社会学的现象,比如为什么男性占据了社会的统治地位。作者考虑了进化的影响,分析出男性在生理因素上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,同时又想到有很多猿猴社会都是母系氏族,于是就百思不得其解了。其实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释很简单:父系氏族更适于以血脉为根基的部落发展。强行去找生物学的解释,与缘木求鱼无异。

其三,作者在叙述历史的过程中掺杂了过多的个人感情,为了表达这些感情,不惜搬弄是非、颠倒黑白。通览全书,作者对人类的所作所为整体上是比较抵触的,恨不得人类不要走上发展的道理,而是一直维持自然的原貌。比如,作者对采集社会的喜爱程度就远胜于农耕社会。第五章《史上最大骗局》里有个经典的例子:

智人的身体演化目的并不是为了从事这些活动,我们适应的活动是爬爬果树、追追瞪羚,而不是弯腰清石块、努力挑水桶。于是,人类的脊柱、膝盖、脖子和脚底就得付出代价。

智人早已属于直立人的范畴。直立人的进化方向是离开树丛、下地活动,因此爬果树应该是智人身体演化的反方向。直立人的另一个演化趋势是解放双手,虽不能说弯腰捡石块是演化的目的,但这应该算是适合智人的劳动。最后,既然选择了直立行走,脊柱、膝盖、脖子和脚底就得付出代价,和采集与农耕的生活状态无关。

第三章《亚当和夏娃的一天》中,作者对智人采集生活的追捧可谓到了极致:

这样的采集经济,能让大多数人都过着比在农业或工业社会中更有趣的生活。像是现在,如果在血汗工厂工作……而在3万年前,如果是个采集者,可能是在大约早上8点离开部落,在附近的森林和草地上晃晃,采采蘑菇、挖挖根茎、抓抓青蛙,偶尔还得躲一下老虎。但等到中午过后,他们就可以回到部落煮午餐。接下来还有大把的时间,可以聊聊八卦、讲讲故事,跟孩子玩,或者就是放松放松。当然,有时候是会碰上老虎或者蛇没错,但从另一方面来说,当时他们倒也不用担心车祸或工业污染。

不说这其中有多少内容出自作者的意淫,采集社会的自然增长率几乎为0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他们的生活并不惬意。反倒是进入农耕社会之后,随着食物的积累,人口数量稳健上升。文艺复兴之后,在科学发现和资本主义的联合作用下,社会生产力极大提高,人口也随之爆炸。如此高调地把主观偏好写进严肃的历史书中,并不是什么好的做法。

(本文已发表在豆瓣上,原链接为 https://book.douban.com/review/8127209/